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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疫情防控通告(第70号)

来源:调兵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即日起,在《调兵山市疫情防控通告》(第67号、68号、69号)基础上,全市范围内书店、夜市和早市临时摊点全部暂停营业,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宾馆、饭店、商超、药店、诊所、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要按照《辽宁省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全面落实测温、“三码联查”、佩戴口罩、登记、消杀、“一米线”及购买“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等行业防控措施。

  调兵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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