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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兵山市区域面积263.2平方公里,下辖三镇两街,共有34个村,农村供水人口5.5万人。

      耕地保有量18万亩,高标准农田14.81万亩,耕地流转率达到87%。农作物综合机械收割率达92%,农机总动力达到了9.38万千瓦,是全省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市。

      2022年,全市落实农作物播种面积16.5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6.44万亩(玉米14.61万亩,水稻1.08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96亿斤。

      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91家,家庭农场83家,规模以上农事龙头企业3户,年产值20亿元。

      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196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达到7.5%。

      全市深入打造人居环境样板工程,实现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现已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9个、省级绿化示范村8个,荣获“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

      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0个试点县之一。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工作思路,规范程序,因村制宜,圆满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极大提高了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全市34个村成立3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为其颁发赋码登记证书,各村都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农村集体经济焕发了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