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调兵山财政局 时间:2022-01-14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水利局单位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2022年水利局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2.2022年水利局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3.2022年水利局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4.2022年水利局单位功能分类科目安排的支出表

  5.2022年水利局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2022年水利局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2年水利局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2022年水利局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22年水利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22年水利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2022年水利局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2年水利局单位省提前告收入安排的支出表

  13.2022年水利局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2022年水利局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5.2022年水利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 2022年水利局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7. 2022年水利局单位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8. 2022年水利局单位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9. 2022年水利局单位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 水利局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水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监督实施省地方水利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 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四)制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行业用水标准,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制定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的水事纠纷。

  (七)承担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塘坝的安全监管。

  (九)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保持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河流及重点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渔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十五)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渔业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渔业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规划;负责渔业统计工作。

  (十六)承担保护渔业水域环境监管的责任;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水域、宜渔湿地以及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七)负责渔业防灾减灾,监测、发布渔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

  (十八)负责指导全市渔业养殖、渔业捕捞生产和水产加工流通;提出渔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制定渔业产业化经营有关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渔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水产品品牌;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活动;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利局单位单位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水利局单位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局单位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水利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 110.0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0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减少321.05 万元,减少291.7 %,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上级专项资金。

  (二)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 110.0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万元,项目支出26.15 万元。支出同比减少 321.05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预算中包含上级专项资金。

  2022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2022年水利局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43万元,比2020年增加14.57万元,原因:原生态中心人员派遣到水利局工作,公用经费增加了。

  其中:办公费6.78万元、印刷费3.23万元、邮电费01.45万元、差旅费2.1万元、接待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02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3万元,与去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调兵山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