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调兵山市供销社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来源: 时间:2022-01-11

调兵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2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2年功能分类科目安排的支出表

5.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2年省提前告收入安排的支出表

13.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2022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7.2022年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8.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9.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3、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组织、协调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开拓服务农村市场。

 5、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6、指导所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

 7、承担铁岭市供销社和调兵山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企业管理股。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二、 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调兵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1家。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调兵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调兵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1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9.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45.19万元,增加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1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支出同比增加4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2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

2022年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84比2020年增加0.69万元,原因:人员增加

其中:办公1.07万元、印刷费0.18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0.86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09万元、接待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水0.00万元、电费0.00万元、取暖费4.3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2万元、其他支出:0.07万元。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去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

四、 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05万元,比去年增加0.0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0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安排0.05万元,同比去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3.0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无。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2年度调兵山市供销社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