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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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9 14:13:06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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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焦  健同志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  浦同志  负责经济开发区全面工作,负责工业、科技、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市科协。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王  辉同志  负责行政事务、发展改革、商务、外事、粮食储备、财税、金融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应急管理、信访、政务信息与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外事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金融债务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协助焦健同志分管市审计局。

  负责联系市税务局、人保财险支公司、人寿保险支公司、人民银行调兵山支行、中国银行调兵山支行、工商银行调兵山支行、建设银行调兵山支行、农业银行调兵山支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银行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调兵山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惠民村镇银行、盛京银行,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和兀术街街道。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李子骥同志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营商环境、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协助王辉同志分管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部分)。

  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残联、晓南镇。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付  芳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体育局)。

  负责联系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调兵山街道。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董志洪同志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通信、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负责联系市路政执法大队、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北方广电分公司、供电分公司和晓明镇。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秦  贺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市供销社。

  负责联系市邮政分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和大明镇。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张  毅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负责联系武警驻调部队。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

  市政府领导AB角分工

  焦健同志与王辉同志互为AB角;

  李子骥同志与付芳同志互为AB角;

  董志洪同志与秦贺同志互为AB角。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解读 unscramble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焦  健同志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负责市政府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  浦同志 负责经济开发区全面工作,负责工业、科技、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王 辉同志 负责行政事务、发展改革、商务、外事、粮食储备、财税、金融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应急管理、信访、政务信息与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外事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金融债务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协助焦健同志分管市审计局。

   李子骥同志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营商环境、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协助王辉同志分管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民政事务部分)。

   付  芳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体育局)。

   董志洪同志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通信、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秦 贺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市供销社。

   张 毅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文件解读单位: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解读人:田雨晴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7696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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