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疾控中心解读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9)

来源:辽宁疾控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每个公民作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仍需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01

  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

  02

  疫苗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尽早接种全程与加强剂次疫苗是对老年人群体的重要保护。

  03

  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较多的办公区域应佩戴口罩。

  04

  感染后应继续坚持佩戴口罩,做好呼吸道防护工作,不降低防控标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05

  感染后非必要不出门,谢绝一切探访,除必需品外不订快递外卖。

  06

  服药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请勿重复用药、超剂量或超次数使用药物。

  07

  非紧急请勿拨打120急救电话,请为急危重症患者留出急救热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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