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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制度

来源:调兵山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为了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性,特制定学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做好培训记录。

  四、学校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五、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目标。

  六、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八、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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