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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094

来源: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72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4-7692036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原产权人李关生,曹秀菊

房屋

惠安小区22楼3单元3层302号

辽(2022)调兵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851号

64.9

住宅

2

现产权人曹秀菊

房屋

惠安小区22楼3单元3层302号

211281002200GB00439F00650025

64.9㎡

住宅

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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