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071

来源: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813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24-7692255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原产权人苏洪波 王畅

房屋

宏大小区14楼1单元4层7号

SGSA03392

90

住宅

2

现产权人苏锡民

房屋

宏大小区14楼1单元4层7号

211281002201GB00285F00020002

90

住宅

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调兵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0719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