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调兵山财政局

  调兵山市财政局现将《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2月26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调兵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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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112700

  调兵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

正文 text

调兵山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维护公共利益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政府采购

  第五条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职责。

  第六条  采购人应当认真组织做好采购项目前期市场调查和采购需求的科学论证工作,提供采购项目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等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和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等。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采购标的必须满足3家及以上不同品牌的同档次(或以上)的产品参与竞争。

  不能通过技术参数设置排斥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不能“量身定做”、照搬照抄个别供应商产品的技术参数。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设置具有倾向性、排他性的条款和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品牌、型号、产地和供应商。

  第七条  采购人采购工程类项目,应当依法编制工程预算并经财政部门审核。

  工程预、结算的审核由财政部门依法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前款所称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为依法成立并具备法定条件的造价咨询机构。

  财政部门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合同期满的,应当通过政府采购另行确定。

  第八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涉密信息除外),在部门预算批复后30日内集中面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中新增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条  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报请审定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自行审定。

  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报请分管领导审定。

  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人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依法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认真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并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依法办理招标事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予以问责;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所称数额“以下”不含本数额,“以上”含本数额。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 unscramble

  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铁岭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出台《调兵山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对《调兵山市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行政监督部门监督,采购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要求。

  第三章: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