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调兵山市委编办

  中共调兵山市委编办现将《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11月28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中共调兵山市委编办。

  联系电话:76870100

  邮箱:dbszwgk@163.com

  通讯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7号

  邮政编码:112700

  中共调兵山市委编办

  2022年10月28日

正文 text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调整优化工作,厘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61号)和铁岭市委编办《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以“依法依规”为前提,形成《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各镇人民政府共涉及行政职权9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各街道办事处共涉及行政职权30项,其中,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编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公开。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上级承接、取消、调整职权事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职责调整变化等情况,提出调整行政职权的变更申请,分别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按规定办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告知,信息共享。

  三、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要持续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2.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解读 unscramble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县镇两级权责边界,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辽宁省委编办印发的《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指导目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编制原则

  依据《省指导目录》,紧密结合我市各镇(街)实际情况,充分听取镇(街)意见建议,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确定所辖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列明对应的责任事项。未列入镇(街道)权责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不得交由镇(街道)承担。同时,对于《省指导目录》中明确可由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行使主体包含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统筹考虑镇(街道)履职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轻镇(街道)负担等因素,合理确定行政权力事项的行使主体,确保列入镇(街道)权责清单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权责边界清晰。

  四、编制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共涉及行政职权9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各街道办事处共涉及行政职权30项,其中,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五、其他事项

  调兵山市镇(街)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并在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告知,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