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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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调整优化工作,厘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61号)和铁岭市委编办《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以“依法依规”为前提,形成《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各镇人民政府共涉及行政职权9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各街道办事处共涉及行政职权30项,其中,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编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公开。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上级承接、取消、调整职权事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职责调整变化等情况,提出调整行政职权的变更申请,分别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按规定办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告知,信息共享。
三、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和《调兵山市各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要持续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调兵山市各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等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县镇两级权责边界,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辽宁省委编办印发的《辽宁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指导目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编制原则
依据《省指导目录》,紧密结合我市各镇(街)实际情况,充分听取镇(街)意见建议,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确定所辖镇(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列明对应的责任事项。未列入镇(街道)权责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不得交由镇(街道)承担。同时,对于《省指导目录》中明确可由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行使主体包含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统筹考虑镇(街道)履职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轻镇(街道)负担等因素,合理确定行政权力事项的行使主体,确保列入镇(街道)权责清单的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权责边界清晰。
四、编制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共涉及行政职权9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67项;各街道办事处共涉及行政职权30项,其中,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五、其他事项
调兵山市镇(街)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并在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时告知,信息共享。
文件解读单位:中共调兵山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解读人:李扬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792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