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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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5-31
标  题: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调政办发[2019]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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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提升义务教育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认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奠基工程,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本次创建活动要研究破解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有效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着力消灭大班额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二、 创建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义务教育“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涵,在对照标准、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三个方面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文件,做到责任到人,一校一案。逐渐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逐年逐项提高县域内达标学校比例。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工作,达到省优质均衡发展市标准。

三、 工作任务

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资源配置方面

1.高水平的师资配置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2.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3.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5.足够的网络多媒体教室: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上述各项只能允许1项未达标,但也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 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

1.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占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7.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8.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9.全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上岗率达到100%

11.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2.全市(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3.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教育质量方面

域内义务教育在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方面达到如下标准:

1.全市(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市(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三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 其他方面

1.社会认可度。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评估认定,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2.一票否决。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视为不合格县: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三是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 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一是召开全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利用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特别是各个中小学和广大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创建,以出色的工作成绩为创建贡献力量。

(三) 完善机制、加大投入

一是做到教育支出 “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各项配套资金和专项经费到位。二是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用好城乡教育费附加,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争取上级各项扶持资金。三是完善机制,用好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四是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督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四)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政府组织督查组定期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并实行通报制度,对创建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予以严肃的组织处理。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加强检查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奖优罚劣。

五、 实施步骤

(一) 动员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0月)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制定《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省、铁岭市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基础情况调研,了解工作中重点和难点。

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召开本单位的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 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4年11月)

市政府组织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中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金额做出详细的安排。教育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教师的统筹工作,做到师资的均衡配置。

各中小学对照评估标准,找准本校存在的问题,逐项解决,无法解决的上报教育局协调解决。

由教育督导室牵头,对照省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部门、各学校进行阶段性的考核、评估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如期落实。

(三) 迎检阶段(2024年12月)

完成各项制度创建工作后,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将相关材料按时上报铁岭市教育督导室,并做好省、铁岭市督导评估组对我市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解读 unscramble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创建活动要研究破解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有效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着力消灭大班额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二、创建目标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文件,做到责任到人,一校一案。逐渐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逐年逐项提高县域内达标学校比例。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工作,达到省优质均衡发展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资源配置方面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三)教育质量方面

  (四)其他方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三)完善机制、加大投入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0月)

  (二)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4年11月)

  (三)迎检阶段(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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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政办发[2019]9号《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