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来源:调兵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杜耀宇,男,汉族,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李明兴,男,汉族,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党支部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建工作。

  刘海瑞,男,汉族,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分管机动车尾气环境监管工作。

  董晓光,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分管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办公室、环境监察工作、环境监测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王奎生,男,汉族,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大气、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铁岭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起草市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地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环境保护考核标准。

  2.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牵头协调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镇(街)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的组织实施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铁岭市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并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相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拟订生态环保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地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环境监测网。

  8.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9.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综合业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督察整改办公室、水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土壤污染防治科。

   办公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12号

   办公时间:8:30-17:00

   联系方式:024-7696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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