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来源:调兵山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郭岩 ,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学历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共产党员。现任调兵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庆东,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共产党员。现任调兵山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负责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史志、教育招生考试、教育教材征订和书刊发行、学生综合实践、体卫艺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学生法制教育;负责机关财务、教育扶贫、计划统计、集中收付、局属学校(单位)计财、基建、教育基金、教育教学装备管理。分管基础教育股、体卫艺股、收付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素质实践学校。

  刘淑娟,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共产党员。现任调兵山市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干部工作、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干部培训、政治安全、关心下一代、信访稳定、对外宣传、校务公开、纠风治乱、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群团(少先队)、工会、市委督查及市委交办的临时工作。分管党办、信访办、宣传股、工会、关工委、团委。  

  马爱英,女,回族,1980年3月出生,学历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共产党员。现任调兵山市教育局副局长。负责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师训干训、语言文字、教师队伍管理、工资福利、教育执法。分管人事股、成职教股、语幼股、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公室、教育执法队、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季汉国,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现任调兵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和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教育局安全办。

  刘涛,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共产党员。现任调兵山市教育局副局长。负责重要材料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应急管理、新闻发布、保密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市对县绩效考评所涉及的教育工作、文书档案、保密,市政府督查及市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负责机关纪律考勤。分管行政办公室和行政审批办。协助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刘淑娟同志完成教育工委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落实铁岭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调兵山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监督使用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落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上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全市继续教育,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市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市属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审议、审核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

  (十)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学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相关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推进调兵山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与上级招生部门及院校配合,做好各级学校的招生和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工作,负责各类学历教育学籍管理。

  (十四)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办公地址:调兵山市铁秀路13号

  办公时间:8:30-17:00

  联系电话:024-7927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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