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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公告

来源: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4-16

为进一步加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经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内科专业医师4名,外科专业医师3名,儿科专业医师1名,耳鼻喉专业医师1名,眼科专业医师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备爱岗敬业精神、良好的身体素质,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对于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全日制大专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7.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被列为失信对象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417日至2025年517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竞聘人员将《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dbsswsj@163.com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审查

  由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师专业人才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包括应聘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应聘演讲,评委根据演讲内容提出问题,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测评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应聘演讲70分、答辩30分。

  (五)公布成绩

  竞聘人员的成绩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应聘演讲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卫生健康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聘用

  聘用期限,视工作实际进行续聘

  1. 待遇

  参照市医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7700110

  附件:调兵山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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