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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城市公共汽车票价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来源:调兵山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相关规定,召开“调兵山市城市公共汽车票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314上午9时。

  地点:调兵山市会议中心二楼3会议室。

  二、城市公共汽车票价调整方案

  调兵山市发改局委托辽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对调兵山市致通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公共汽车票价进行成本监审,形成成本监审报告书。经过专家详细论证,拟调整城市公共汽车票价为2元/人次。

  三、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以被监审单位申报数据为基础,依据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调查数据汇总,结合成本监审相关规定,综合计算得到我市公共汽车票价成本为1.48元。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2人):

  郭华丰、于国茂;

  (二)听证会参加人(20人)

  1.消费者代表(11人):陈启超、雷蕾、李嘉辉、李健、徐宏红、尹德龙、张瑜、宗贵军、田红远、张岩、张丹宇;

  2.企业代表(1人):朱维良;

  3.人大代表(1人):李超;

  4.政协委员(1人):周峰吉;

  5.专家学者(1人):马锟;

  6.部门代表(4人):王国辉曹娇、曲男、关键;

  7.新闻媒体(1人):高帅。

  特此公告。

  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调兵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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