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调兵山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来源: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201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辽财指债管〔2023〕327号),结合中央、省、县本级资金规模,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现根据调兵山市实际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分配计划。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二)省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00万元。

  (三)县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资金40万元。

  二、调兵山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和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调兵山市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共两个,分别是晓明镇新邓家子村种植玉米项目和晓明镇前后屯村种植玉米项目。每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用于承包土地、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机械收耕、人工费等。

  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工作

  (一)抓好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库的论证和储备,强化项目审核论证,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快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后续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要求,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加强对资金分配结果公告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公开制度,认真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