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第3号)

来源:调兵山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2022年12月7日9时,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东北煤机物流2楼2会议室,召开调兵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应到会33(其中听证人4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消费者代表14人、出租车经营者代表6人、专家学者2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新闻媒体代表1人),实到会33人,符合规定会议由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华丰主持,听证会上,发改局介绍巡游出租汽车成本监审情况,交通局陈述《调兵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与会代表对调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副市长董志洪做总结讲话。

在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实施,履行了法定程序,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调整出租车运价,同时规范经营者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听证会实际情况,形成了听证会报告,经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发布调兵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第3号公告。

一、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意见

1.听证会代表认为此次运价调整可行,能促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

2.听证会代表认为空驶费合情合理,符合实际。

3.听证会代表认为等时收费基本合理,早晚高峰交通拥堵,能保障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利益。

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建议

1.巡游出租应明码标价,设立服务监督卡,规范计价器收费。

2.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自律,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3.巡游出租车企业应加强规范管理,定期进行从业培训和考核,树立城市形象。

(三)对出租汽车行业监管部门建议

1.加强监管,及时查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随意拼客、拒载不打表等行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严厉打击出租车雨雪天、节假日乱涨价行为。

3.运用科技手段,减少巡游出租空车等候和巡游时间,减少高峰期打车难问题。

二、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后,市发改局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采纳意见、建议如下:

(一)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决定

1.白班(早5点至晚22点)运价:起价2.2公里5元(含2.2公里),超出基价里程2.2公里后每增加0.6公里加收1元;

2.夜班(22点到凌晨5点)运价:起价2.2公里6元(含2.2公里),超出基价里程2.2公里后每增加0.6公里加收1元;

3.空驶费:单程运营7公里以上,每增加0.6公里收50%(超7公里后里程运价)的空驶费;

4.等时收费: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低速等候每累计3分钟加1元,不足3分钟不加价,时距并计。

(二)采纳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及监管部门意见情况

1.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拒载、随意拼客、不打表、雨雪天节假日乱涨价等行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出租车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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