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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经省委同意,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9年10月25日起,对调兵山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调兵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四个落实”,紧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着力发现对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装样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持续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紧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推动强化党的组织保障;紧盯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着力发现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新官不理旧账,搞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完善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和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开通举报电话、设立邮政邮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举报电话:

  专门值班电话:024-76969523(受理电话时间为8:30至17:30)

  (二)邮政信箱:

  调兵山市A0001信箱

  (三)电子邮箱:

  dbs76969523@163.com

  (四)意见箱地址:

  调兵山市共设3处征求意见箱,具体位置如下:

  1. 调兵山市委主楼一楼西侧外墙(调兵山市育才路7号)

  2.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西侧门卫(调兵山市育才路7号)

  3.调兵山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大门西侧(调兵山市育才路13号)

  注:信访举报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3日

辽宁省委第一巡视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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