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调兵山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来源: 时间:2020-01-23

调兵山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第一部分   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1. 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1.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 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转接、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三支一扶”计划的招聘、考核及管理;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审核发放就业补贴资金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

(二)负责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及城乡低保人员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核定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领取情况进行稽核。

(四)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理转送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和调解, 法律援助等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社会捐助、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殡葬服务与咨询、为集体供养五保户、收养农村特困,城镇三无人员、自费老人、农村常年病人、弃婴、孤儿、残疾儿童托管及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修养等工作提供服务。

(六)负责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本社区的公益事业,管理和维护本社区集体资产,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区的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养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等工作,为各镇(街)综合执法事务提供服务工作。

(七)负责公证处的档案管理、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民事、经济、涉外案件的公证业务。

(八)制定全市的法律援助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具体承办各类法律援助事务,按有关规定负责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基金。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合作医疗政策并组织、协调、指导;制定合作医疗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负责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测医疗服务费用;合作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报销;负责对合作医疗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做好火化管理、对城乡公益性墓地进行修建、维护、销售和墓地安葬管理、丧事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调兵山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14家,明细如下:

1. 调兵山市调兵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3. 调兵山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4. 调兵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 调兵山市公证处

6. 调兵山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7. 调兵山市社会福利院

8. 调兵山市殡仪馆

9. 调兵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10. 调兵山市大明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

11. 调兵山市晓明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

12. 调兵山市晓南镇社区保障服务中心

13.  调兵山市兀术街街道社区保障服务中心

14.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社区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955.4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55.4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 万元,减少 %,主要原因是:

(二)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955.4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3.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8万元,项目支出4151.149万元。支出同比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0年辽宁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3.15万元。其中办公费14.19万元、印刷费2.9万元、水费0.69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2.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5.7万元、取暖煤67.72万元、差旅费4.3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支出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9万元。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09万元。

五、 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3.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单位为新增单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无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附件2:2020年调兵山市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单位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