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调兵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3-07-27

附件:1

调兵山市总工会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个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由市委和铁岭市总工会领导。

  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决议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铁岭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2.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研,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同级劳动仲裁组织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协助市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铁岭市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调兵山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铁岭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和调兵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制度和协调服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会现有在职职工10人,设置了办公室、宣教部、民管部、法律部、经济技术部、保障部、经审办、财务部、女工部等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纳入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230.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0.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收入230.77万元,比上年减少62.66万元,21.3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77万元,同比减少62.66万元,减幅21.35%;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230.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8.77万元,主要是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包括防疫资金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总支出230.7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62.66万元,21.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66万元,减幅22.04%;项目支出增加2万元,增幅200%。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财政拨防疫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 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与年初预算101.06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28.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28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 1.58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期间用车频率高汽油费增加,此车辆购置时间较长修车费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0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76、津贴补贴18.01、奖金4.43基本养老保险8.5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公积金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万元;公用经费15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手续费0.01、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取暖费6.73万元、差旅费0.37万元、工会经费13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交通费6.7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8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减幅3.47 %,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个,涉及资金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调兵山市总工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