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业经济影响,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定《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工业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工业若干举措》包括7部分、27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环保支持政策6项措施。
二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4项措施。
三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主要包括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3项措施。
四是加强保供稳价。主要包括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4项措施。
五是扩大有效投资。主要包括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增强电力保障能力、加快企业升级改造、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4项措施。
六是稳定外资外贸。主要包括推动外贸稳定发展、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积极开展招商引资3项措施。
七是强化要素支撑。主要包括加强用地保障、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支持企业减污增效措3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