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11月中旬起,调兵山市应急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
12月3日至8日,检查组先后对辽宁中旭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千禾米业有限公司、辽宁汽众润滑油生产有限公司、新考思莫施智能装备(辽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车间现场检查、查看内业资料、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了解企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操作细则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辽宁中旭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配电室有杂物、车间内抽油管未及时收回问题、铁岭千禾米业有限公司存在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无防静电跨接、部分灭火器已过期问题、辽宁汽众润滑油生产有限公司存在配电柜缺少警示标识、绝缘垫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导,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或限期内完成整改,全力帮助企业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守牢安全底线,守护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