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铁岭市政府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现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铁岭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将于年中、年末两次对各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实地考核,考核将随机抽检部分乡镇和部门。为确保我市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调兵山市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将采取日常监测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于4月末按照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乡镇:附件1;部门:附件2)中所列事项进行逐项检查。
市政府办政务公开股将提前2-3天向被现场督导单位发出督导通知。督导组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浏览网站栏目、查阅材料等方式填写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表,并与被督导单位现场确认已完成或未完成的工作指标。
督导后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督导通报,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被通报的乡(镇)、单位需书面反馈相关工作未完成的原因,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反馈到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附件1: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部门
附件2: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乡(镇)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