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6960936传 真:024-76960936
通讯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邮 编:112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沈阳先锋达商贸有限公司煤场项目 |
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 |
沈阳先锋达商贸有限公司 |
铁岭市天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先锋达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矿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加工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粉尘:建设防风抑尘墙,及时喷淋洒水;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处理点处理; 噪声:车辆低速运行;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