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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来源:调兵山市教育局 时间:2023-08-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辽宁省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工作方案》《铁岭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遵循教育规律,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积极构建优良教育生态,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全面,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到2022年7月底,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有效减轻。到2024年底,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学生为本,减负提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疏堵结合,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坚持抓住重点,解决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清单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重点、难点问题。

  4.坚持协同配合,稳步推进。强化市级统筹,明确部门任务,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构建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稳步有序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四、主要举措

  (一)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育局、教研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各学科作业管理。要建立作业评价、作业展示调查、优秀作业评选、作业管理公示等制度。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学校、各年级作业情况,引导教师重视作业设计质量,规范教师布置作业的行为。畅通公开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受理家长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健全作业监管机制。教育局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制定作业管理方案,“一校一案”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作业监管专班,明确学校、年组、学科等作业管理工作责任人,学校教务处、年级组、教研组统筹,科学安排学生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强化教师考核,把教师作业设计水平作为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布置作业和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取消当年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各学校要完善作业调控机制,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保证学生有一定量的弹性学习时间。统一协调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共同做好各学科每日作业量的平衡工作。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得留作业,其他学科作业总量由年级组长统筹确定,确保同年组作业一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当日没有课程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各校要将作业设计做为校本教研及教师集体备课重要内容纳入教研体系,对作业设计随堂化、精准化、层次化开展深研细探,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作业要精选、适量,达到让学生理解、巩固知识、掌握技能、训练能力的目的,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通过作业达到学习、消化、反馈的效果,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要根据学生对各学科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情况分层次布置作业。要丰富作业类型,鼓励教师设计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布置个性化作业,把劳动实践、文体活动、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作业范畴。坚决杜绝不加选择、不分层次、不分类别的随意作业和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加强作业批改管理。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段、学科、学业要求认真批改作业。批改时要做到认真细致,批阅符号规范,批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鼓励性。对个性错误,要求学生改在作业中,对共性错误教师应在课堂上统一讲评,并要求学生当堂修改。要求教师设批改作业记录本,学生设错题修改本。教师要留能批改的作业,不留无批改的作业。作业批改前要认真检查作业收交情况,及时追收未交作业。作业批改、发放要在下次上课或总结之前完成。要按照“布置一检查一批改一反馈一纠正一修改一再检查”的流程进行操作。教师批改作业批语不得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在微信群或QQ群等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社会公益、亲子阅读等活动,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对于经努力到规定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应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措施,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自信心,坚决杜绝挖苦、嫌弃、排斥和惩罚学生的现象。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各学校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坚持公开、自愿、公益、普惠原则,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课后服务原则上要求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小学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七至八年级原则上不晚于18:30,九年级不晚于20:30。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2021年底

  2.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模式。各校要坚持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切实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解决学生“吃不饱”或“吃不好”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课后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可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结合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文化课补习、自主阅读、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推荐学生参与,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支持鼓励各校探索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教师承担,也可聘用退休教师、具备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对于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按程序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学校要完善机制,公开反映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要利用好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设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研学活动。做好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旅广电局、市科协、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保障课后服务条件。各学校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成立市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要会同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1.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以区域内优质学校为龙头,采取“名校+小校”,“名校+普校”,“名校+新建校”“名校+分校”“城市学校+农村学校”等形式,采取紧密型和联盟型教育集团等方式,通过优质学校带动引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大力推进集团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地区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不断缩小,办学质量全面提升。到2021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率达到80%以上,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学校

  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坚持以新的课程理念统领课堂教学,实现“让课堂充满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内容,讲清重点,分散难点。夯实新课程理念下的基础知识,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提升操作技能、实践潜质和创新精神。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分类指导,为每位学生提供成长平台,促进每位学生可持续发展。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宽容、安全的学习氛围。转变教学方式,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灵活有效地采用教学方法,形成师生“学习共同体”。坚持从学生的经验和体验出发,创设学习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加强体验式、操作式、实践式等教学方法的研究,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充分开发与有效利用各种各类课程资源,着重开发与有效利用师生交往互动中生成的课程资源,结合学科的特点,将课程资源与课堂教学有机地整合,形成教学最佳途径。恰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融合。及时准确评价学生,以激励为主,讲究评价的策略与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市教育局会同教研部门每学期要对全市中小学各学段部分学科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及时反馈监测情况,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的工作要求,制定《调兵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按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100%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适度向农村初中倾斜,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普通高中根据学校特色化发展需要,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体育及艺术特长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辽宁省贯彻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按照《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照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开展规章制度等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举办全市学习贯彻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网络培训的通知》要求,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克服学校在办学行为中短视化、功利化现象。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教师学校、各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严控培训机构数量。教育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机构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促发展”原则,对符合《铁岭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不符合《标准》的,指导其稳步退出。会同文旅广局制定体育类、艺术类机构设置标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2.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制定学科类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标准及渠道,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第三方审计制度。建立市统一的含有收费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台账。通过委托三方托管,采取培训质量保障金、风险储备金、履约保证保险、大额资金异动预警等多种方式,监管资金风险。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格限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落实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及使用的出版物(含校本教材)管理办法,建立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禁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反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开展专项整治。市教育局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行动,对区域内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黑机构”,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的行为,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的行为,以及未经审批多校址办学、资质不符合要求、内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的机构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五、责任分工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抓好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双减”工作的监管治理,抓好风险排查和源头化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查处各类非法办学“黑机构”,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

  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政法部门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加强治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黑机构”违法办学行为;

  人民银行、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等行为;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参与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批标准设置工作;

  卫健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成立调兵山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及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双减”工作。配套成立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工作专班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专班,指导各地认真开展“双减”工作。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市里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2.精心组织实施。市各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双减”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界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抓住治理重点、难点,不搞“一刀切”。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联合开展专项治理,依法、规范、有序、科学、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3.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教育局要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构建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市教育局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4.强化督查督导。市政府将成立“双减”工作督导组,对教育局“双减”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将落实“双减”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履行教育职

  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导考核问责机制,依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5.积极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媒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和责任,切实提高师德师风水平。要借助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充分宣传“双减”重要意义。市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双减”工作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现象,努力营造教育生态健康发展良好环境。

  6.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双减”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等各方面思想工作,争取广泛理解,达成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分析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教育局要推动幼儿园与小学双向有效衔接。对幼儿园举办学前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以及小学未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未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园长、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附件1:调兵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调兵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附件3:调兵山市校外培训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附件1:

调兵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施晓颖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付  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郭  岩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  赵  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宋庆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

  李  猛   市委编办主任

  刘  超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刘  铁   共青团调兵山市委员会书记

  郭华丰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万华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岽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金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姜淑红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  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  芳  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主任

  王观华   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朱万新  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刘成彬  中国人民银行调兵山市支行行长

  赵赫嘉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铭峰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体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岩同志兼任。

  附件2:

调兵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王庆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士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张荪一  市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刘悦英  市教育局宣传股股长

  崔跃纯  市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左  群  市第二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黄永生  市第三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  健  市第四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陈人杰  市第五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宝玉  市第六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潘  英  市第七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金凤龙  市晓明九年一贯制党支部书记、校长

  张春莲  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淑华  市第一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宋  杨  市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娄凤国  市第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周淑菊  市第四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  铁  市第五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沈  玥  市第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许  可  市第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闫丽娜  市第八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江洪英  市第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开虎  市第十一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兵兵  市第十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马  丽  市育才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刘雨英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附件3:

调兵山市校外培训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 马爱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裴士国  市教育局成职教股股长

  申  静  市教育局语幼股股长

  苗  艳  市教育局信访办主任

  隋大卫  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法制科科长

  谢来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科科长

  高  峰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高  帅  市融媒体中心新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