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秋季开学安全、稳定。按照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立行立改,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做到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组织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调兵山市校园安全大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副市长马娜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郭岩任副组长。
市卫健局、市应急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调兵山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
检查范围:教育局下辖所有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由语幼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公室牵头自行检查,检查后形成台账存档。)。
四、检查方法
由教育局牵头,进行联合检查。针对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学校做好整改工作。
五、检查内容
1、汛期(假期)值班值宿和隐患排查、处置情况。
2、传染病防治工作,食品卫生、饮用水管理工作。
3、燃气使用管理、校舍安全。
4、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
5、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管制刀具排查、防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6、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电动车管理情况)。
8、各校三防建设100%落实情况。
9、各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按照以上内容做好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短期难以解决问题的要采取必要的临时防范措施。
六、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本通知的要求,不间断认真抓好本单位职责内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参检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合理安排,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注重实效。做到检查一个单位督促一个单位的隐患整改,要让被检查单位知道哪些方面不足、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好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以求实效。
3、落实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复查,督促各学校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联系人:李凤鸣 电话:15566386195(微信同步)
调兵山市教育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