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幼升小调兵山市户籍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凡年满6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学龄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家长须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相关材料证明(如抵押贷款的可携带抵押贷款整套合同原件、购房收据等)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材料,学校初审后上报教育局复审。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入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我市户籍的无房居民子女,可二小、四小、五小、六小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Q2.幼升小非调兵山市户籍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凡年满6周岁的非我市户籍的学龄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家长须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相关材料证明(如抵押贷款的可携带抵押贷款整套合同原件、购房收据等)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审核材料,学校初审后上报教育局复审。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入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非我市户籍的外地农村户口的,父母双方为进城务工人员,可持暂住证按所属学区入学;非我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子女,可二小、四小、五小、六小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Q3.幼升小能享受哪些相关的政府资助?
答:学前幼儿资助金每学期600元每生,义务教育小学根据《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政策的通知》辽财教【2018】654号文件, 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375元。
Q4.毎年度市调兵山市幼升小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段?
答:6月——8月
Q5.学龄前儿童上幼儿园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辽宁省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仅对夜间住宿幼儿)、伙食费和代收费。
(1)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
(2)住宿费:幼儿园向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3)伙食费: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4)代收费: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和外出活动费等。
注:伙食费和代收费就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提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Q6.幼儿入学能享受哪些相关政府资助?
答:根据辽财教【2011】986号文件《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全市范围内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
Q7.小升初调兵山市户籍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相关材料证明(如抵押贷款的可携带抵押贷款整套合同原件、购房收据等)按照学校审核学区的具体时间,将审核材料上交就读学校,学校按不动产证上所属学区将学生划拨到对口初中,学校初审后再上报到教育局复审。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 女入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我市户籍的无房居民子女,可三中、五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Q8.小升初非调兵山市户籍入学流程是什么?
答:非我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子女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及相关材料证明(如抵押贷款的可携带抵押贷款整套合同原件、购房收据等)按照学校审核学区的具体时间,将审核材料上交就读学校,学校按不动产证上所属学区将学生划拨到对口初中,学校初审后再上报到教育局复审。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 女入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非我市户籍的外地农村户口的,父母双方为进城务工人员,可持暂住证按所属学区入学;城镇户口的第一监护人双方名下无房的可三中、五中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入学。
Q9.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户籍均在调兵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3)贷款利息: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