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告

来源: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7-0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现对以下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原许可证正、副本宣布作废,相关机构不得再从事任何诊疗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公告如下:

  一、注销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销原因

1

调兵山市晓南镇东升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D0000421128117B2001

调兵山晓南镇东升春晓社区办公楼

邓艳春

经营模式变更

2

调兵山市兀术街街道康泰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D0001421128117B2001

调兵山康泰小区8号楼

陆美霖

经营模式变更

3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电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D0000321128117B2001

调兵山市电厂小区棐楼4单元101-102

龙海侠

经营模式变更

4

调兵山市调兵山街道溯源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D0001121128117B2001

调兵山城市VIP花园小区三期105-205号门市

汪秀华

经营模式变更

  二、公示期与监督

  1.公示时间20250703日至20250707日。

  2.监督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系部门:调兵山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77703307

  三、注销效力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正式注销上述机构执业许可。自注销之日起,相关机构不得以原名义开展任何医疗活动,违者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停业或终止,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缴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卫生行政许可被注销后,原许可证件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被许可活动。”

  特此公示

  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