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地点内多机构备案及取消备案办事指南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需要多机构执业的可以向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审批窗口申请。
1.需提供要件
①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诊疗科目附页),材料来源:申请人
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材料来源:申请人
③《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材料来源:申请人
④上一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先内部核查,共享),材料来源:申请人
⑤如需取消多机构备案可携带身份证明及行政许可申请书在各执业备案医疗机构所属的登记机关分别申请,材料来源:申请人
2.办理路径
窗口办:调兵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