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指南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二、服务对象:
居住在项目实施县(市)的具有农村户籍(或界定为农村户籍)的35-64周岁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服务机构信息:
调兵山市妇幼保健院
服务地点:调兵山市市医院西侧
四、服务时间:根据上级计划执行。
五:服务项目:
宫颈检查服务内容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TCT)、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检查服务项目包括临床检查、彩色超声检查以及钼靶X线检查
六、服务流程:
乳腺癌筛查:【普外科】行乳腺视诊、触诊后填写个案登记表表(二)部分→【超声科】护士填写乳腺个案表编号及乳腺筛查花名册后行乳腺超声检查并填写个案登记表(三)部分→检查结束,交表。→超声0级和3级以上者(初筛结果异常/可疑者发钼靶申请单,患者持钼靶申请单到【影像科】行乳腺X线检查。
宫颈癌筛查:【妇科门诊】行妇科检查和宫颈细胞学检查→护士填写宫颈个案表编号及宫颈筛查花名册后行妇科检查并填写宫颈个案登记表(二)→医生取标本→检查结束,交表。→化验结果细胞学阳性患者电话通知及时到妇科门诊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检查
七、服务要求:
符合条件的妇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知情同意书到【导医】就诊。
八、投诉举报电话:024-777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