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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调兵山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0-12-07
附2
省《整改方案》第241(20-12)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08(19-11):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进驻期间,督察组共收到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多达8300余件,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已投诉反映多年。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各级各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将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
二是开展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督察交办的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避免反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排查,实施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体制,切实解决问题。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的,及时诫勉、严肃问责。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保诉求管理系统,实现受理、转办、查办、督办、问责、反馈、通报、公开一条龙管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附2
省《整改方案》第241(20-12)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41(20-12):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巩固督察成果。完善群众对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强化政策措施。按照《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要求,严禁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推行垃圾分类。印发《铁岭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通报检查结果,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督办。
(五)继续实施环境卫生综合考评。定期通报各县(市)区考评结果,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反馈各地进行处理,突出问题在媒体曝光。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附2
省《整改方案》第258(24-11)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58(24-11):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整改措施:
(一)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建设铁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二)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继续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三)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定期对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核实,一旦发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立即精确上报数据。
(四)完善基础设施。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制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尽快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五)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县(市)区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发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对垃圾乱排乱放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和治理不利的地方在媒体曝光,全面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舆论氛围。
市水利局整改措施:
(一)继续督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对全市河道垃圾进行排查,查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017年5月底前已清理河道垃圾116640立方米。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部署,进一步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二)督促各地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水管员作用,继续加强河道监管,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沿河群众自觉抵制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附2
省《整改方案》第275(25-12)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75(25-12):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
二、整改目标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明确铁岭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等目标,确定全市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以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清单,指导县(市)区按照建设时序实施项目建设。
(二)开展督查通报。进一步加大对昌图县污水处理厂和西丰县污水处理厂、西丰县公合特色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督查力度,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重点内容,确保按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三)加快管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污水收集率。
(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谋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搭建污水处理项目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附2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45(31-13):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铁岭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 年)》,制定相应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以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畜牧业工作。
(三)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 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县对乡(镇)政府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附2
省《整改方案》第441(51-14)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41(51-14):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辽宁省有色矿产资源开采、冶炼生产历史较早,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重金属污染突出的局部地区得到有效治理,并长期坚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市环保局整改措施:
(一)确定并公布铁岭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加强监管。
(二)通过农用地、工业用地土壤详查,确定重金属污染地块,将其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并实施治理。
(三)对涉重金属企业加强监管,规避污染风险。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整改措施:
严把有色金属企业行业准入关,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工艺成熟、经济合理的技术和装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发展。
市国土资源局整改措施:
(一)配合市环保局、市农委在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二)配合市环保局在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三)实行土地分类管理制度及用地准入制度,配合市环保局启动重点区域治理与修复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省《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六: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举报问题依然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特别是第一轮督察时群众举报问题解决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群众反应强烈。第一轮督察交办的6991个群众举报问题,有1143个在“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经核实有416个属实。
二、整改目标
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权益,及时彻底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整改措施
(一)加速推进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281个信访案件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案件,2019年9月底前完成销号工作。对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案件,特别是对29个重复案件进行重新梳理,2019年6月底前重新完善整改方案,制定“一案一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措施。对一般性信访案件,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对疑难信访案件,采取市县领导包抓方式推进解决,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对施工期较长的案件,成立专门工作团队,推进案件按时完成整改。
(二)强化调度、督查和领导现场办公,推进第一轮督察24个未销号案件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对已销号的236个信访案件开展跟踪复查,确保案件不反弹。
(三)2019年6月起,以督察信访案件整改为线索,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工作方案,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启动专项行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查处、总结等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整改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环境意识有了显著提升,各项生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此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面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认真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具备销号条件。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再一次充分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建设美丽调兵山的信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调兵山市委、市政府
2020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7号
承办单位: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112700 邮箱dbs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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