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X210000201811070059 |
铁岭市环保局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不全或查询不到 |
调兵山市 |
2016年调兵山市行政处罚信息在调兵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dbsepb.gov.cn/Item/363.aspx 2017年调兵山市行政处罚信息在调兵山市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lndbss.gov.cn/message/20171114000001/ 存在的问题: 1.存在未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情况。 2.公开信息内容不统一、不规范、没有固定板块。 |
基本 属实 |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已完成整改。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2 |
X210000201811220001 |
昌图县金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辽宁金属回收集团辽阳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市金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市金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丹东市金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宽甸分公司、丹东市金回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东港分公司、铁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开原市分公司、铁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调兵山市分公司、营口兴盛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和4S店,以及各地涉及车辆保险公司索赔件,均存在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随意倒卖或去向不明,严重危害土壤、水、空气等环境的情况。 |
调兵山市 |
举报人反映的铁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调兵山市分公司是铁岭市所属的回收公司在调兵山设立的分公司,负责人为吕庆秋。据铁岭总公司总经理慧安军介绍,调兵山市分公司主要负责收车,所收车辆全部运回铁岭总公司进行拆解。调兵山分公司已经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原租用的办公用房已于2010年退租,工商手续未注销,分公司负责人吕庆秋已不知去向,分公司相关手续、公章保存于铁岭总公司。 调兵山市无汽车4S店,存在60户左右汽车修配厂,所有修配厂产生的废润滑油、费旧蓄电池、废电路板无明确合法销售去向。 |
基本 属实 |
针对调兵山市汽车修配厂普遍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调兵山市决定开展汽车修配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3 |
D21000020181130002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此文件已经出台三年,但是辽宁省大连市、锦州市等地尚未按照文件执行。希望予以核实处理。 |
调兵山市 |
经调查,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下发后,铁岭市部分地区已按文件执行,大部分地区至今未按文件要求落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属实 |
铁岭市及下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按文件要求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批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批意见予以落实。已完成整改,津贴已经发放。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4 |
D210000201811300065 |
全省各市、区政府缺乏对事业单位从事与环保有毒有害气体相关工作职工的关心,未按人社部【2015】100号文件规定给一线环保工作者发放津贴。 |
调兵山市 |
经调查,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下发后,铁岭市部分地区已按文件执行,大部分地区至今未按文件要求落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 属实 |
铁岭市及下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按文件要求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批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批意见予以落实。已完成整改,津贴已经发放。 |
通报1人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5 |
X210000201812050091 |
辽宁省全省污水、污泥处理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拖欠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调兵山市 |
接到转办函后,调兵山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调兵山市城建局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经查,我市共有两家污水处理厂,分别是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和中信环境水务(调兵山)有限公司。 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是调兵山市城镇建设局投资成立的国有企业,成立于2012年9月7日,位于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2014年8月开始试运营,2016年初正试运营,环保手续齐全。城南污水处理厂从成立至今所有运营费用均由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出资。调兵山市财政局按月拨付,确保正常运行。 中信环境水务(调兵山)有限公司前身为调兵山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于2003年,2006年正式投入运营,环保手续齐全,现运行一切正常,截至2018年12月7日调兵山市政府欠10月和11月污水处理费,共计人民币276.33万元。 |
属实 |
调兵山市政府正在筹集资金,尽快拨付,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已完成整改,不欠费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107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