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4〕35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4年铁岭市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2024年铁岭市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项目,并于8月26日前上报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
附件1:合作社方案
附件2:家庭农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