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农村户籍;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全年总收益在 10 万元以上,并且农业净收入占总收入 80%;生产投入品的采购使用情况有2年以上的详细记录;家庭成员受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在县级农业部门登记后,建立比较完善的家庭经营收支记录。 2.办理材料:家庭农场证书;基本情况介绍(人员数量、生产类别、土地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等);财务收支记录;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近2年农业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记录;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推荐表。 3. 办理流程:乡镇政府推荐、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农业部门、无异议后上报省农委。 4.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内 5.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6.受理机构: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7.办理地点: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8.联系电话:024-76865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