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4-01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开发乡村人力资本,提高我市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推进调兵山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2021年,我市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的培训任务是120人,计划经营管理专业80人,生产技能专业40人(可以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微调)。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

  计划2022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实习实训及外出考察根据农时情况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二、重点任务

  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围绕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因地制宜开展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农机手培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切实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保持投入力度、覆盖范围和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三)着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和农业产业。加强创业创新群体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四)全面支撑乡村建设行动

  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从农民中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聚焦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等培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农民生态文明、农业绿色发展培训,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产业体系。

  三、实施内容

  围绕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作用,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强化教育培训质量效益提升,加强培育成果示范推广,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一)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的模式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

  1. 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返乡入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

  (3)农业经理人,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4) 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 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农民中的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

  原则上,培育对象当年不得重复参加。2020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1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2021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0年重复率不超过8%。

  2.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加大产业人才需求调研,围绕区域产业规划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人才培养需求,优先满足2-3个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育。要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紧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遴选培育对象,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同时,要深入乡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覆盖面,让更多农民了解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和相关政策,切实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吸收为培育对象。

  3.按需确定培训内容。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设计培训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训。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粮食节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促进农民选用良种;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等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保护耕地意识,提升和改善耕地质量,建设好、管护好高标准农田;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培训,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切实发挥科技在农业防灾减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将转基因科普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纳入培训内容。

  (二)实施好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

  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积极为考生争取学费补助、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百所优质校资源,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省里组织推介省级人才培养优质资源推介活动,积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

  (三)推行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

  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

  (四)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

  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在“云上智农”APP上,开展在线学习。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全面推行“线下70%学时+线上30%学时”培训模式,各市县要组织培训基地与“云上智农”APP运营商衔接,签订线上培训协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线上培训质量。同时,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运用好培训形成的大数据。

  (五)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农广校)等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资源的主体力量作用,同时开展摸底调查、培训组织、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田间学校等平台和基地设立实训基地,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

  (六)示范推广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

  我市要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继续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120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4200元;专业生产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1900元,项目资金总额为41.2万元,全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一是课堂培训及实训支出。包括聘请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讲课费、补助费(交通误餐补助等按照当地出差标准执行)、食宿费、交通费(应含燃油费);学员食宿及学习用品、实训用品费;实训交通(含燃油费)耗材、场租、教材及资料费等。二是组织学员在本地和异地参观交流支出。包括交通费(含燃油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以及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支出。三是线上培训服务费。包括固定费用、课时流量费、精品课制作费。四是信息化手段利用及后续跟踪服务的相关支出(含教师手机通讯、流量费按照每月不超过30元标准执行,以及技术员微课、视频制作费)。五是开展需求调研、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档案管理、技能鉴定、证书印制等培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原则上,市承担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第四和第五两项的资金支出占本级培育资金支出总额的10%以内。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用于省本级培训管理资金占项目培育资金支出总额的5%以内,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学员典型宣传、跟踪服务、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班督导、考核认定、档案管理、证书印制等培育管理工作相关支出。

  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文件的讲课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师等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略低执行。

  (三)资金拨付。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联系市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预拨4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承担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资金监管。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培育基地专款专用,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财政部门负责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要结合《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抓紧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各地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动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制衡机制。农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参训对象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学员信息在市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指导员制度。按产业、分类型编班,以小班为主,每个班要配备1名技术指导员,经营管理班配备2名技术指导员,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外出考察和实训实习,建立班级考勤管理制度,要与学员建立联系,帮助解决问题。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对学员实名登记并开展认定,建立培训台账,及时填报培育对象基本信息并录入农业部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高素质培育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将工作方案、文件、典型等相关材料、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认定管理、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的相关资料、师资库、培训计划、培训台账、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五是强化项目监管。高素质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要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育。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省对市、市对县、县对培训机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三)加强工作监管

  一是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落实落细《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带头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确保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要对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三是健全完善绩效管理,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

  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线上评价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参加培训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建立健全培育基地库和师资库,并实行考核评价与动态管理。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用好农民讲师,通过实地调研,选择和编写适合本地的教材。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培训教材,公共课培训教材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发布的推荐教材目录中选用。积极参加省里开展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优质资源推介活动,遴选推介优秀学员、名师名课、优质教材,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全省共享。聚集更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调兵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为保障调兵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顺利推进,构建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带动提升农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成立调兵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秦  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君佩  市农业农村局 局长

                 赵   岽  市财政局 局长

  成    员:何  涛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任

                 秦  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庆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颖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齐晶哲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何莹莹  市财政局农财科 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君佩同志兼任。

  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调兵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