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辽宁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21-10-27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要求,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兴旺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效益,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完善政策措施,促进高素质农民在挖掘产业特色、推进产业融合、强化主体协作、运用先进农业科技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各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及振兴乡村产业需要,着力强化三方面人才支撑。
  1.助力产业扶贫。重点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围绕贫困地区脱贫产业发展,助力解决贫困地区制约产业发展的经营人才匮乏、技术落地难等问题,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帮扶带动周边贫困户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自身发展能力,为我省全面完成128个贫困村和5个省级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歼灭战”,提供人才保障。
  2.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围绕优势区水稻、花生、大豆、特色杂粮等作物,积极发展设施蔬菜、小浆果、特色花卉、道地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重点产业开展培训,促进种植结构优化;围绕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能力开展培训,加快现代养殖业发展;围绕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和深海远洋养殖等,大力培养新型渔民,促进渔业转型健康发展。
  3.提升乡村产业水平。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机大户及合作社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点工作和领域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为载体,主要任务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农业经理人培养三个计划。全省计划培育各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19127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9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18177人,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教育培训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三是立足产业培育。立足农业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四是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实施内容
  2019年开始,农民教育培训启动三年提质增效行动,各地要全面转变理念、改进内容、创新方式、强化服务,提升教育培训的精准性、师资教学的开放性、跟踪服务的持续性以及线上培育的普及性,开展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打造农民教育培训精品工程。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重点面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
  3.农业经理人。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其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二)切实做好需求对接。
  以县为单元,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规划和培育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按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遴选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各地要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并加以标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业经理人对象遴选,重点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统筹种植、畜牧、水产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布局;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三)按需实施精准培训。一是规范开展培训。按照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实训操作、视野开拓等五个模块构建培训课程(具体见附件2)。二是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着力培养农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提升产业效益。三是强化实践教学。开门遴选优秀师资,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强教学互动,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四是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五是推进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就地就近定向培养具有中高等学历的高素质农民。
  (四)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一是科学确定培育机构,各地要统筹利用好农业服务中心(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健全完善 “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二是坚持分层分类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省级重点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文件另发);市级统筹协调经营管理培训,有条件的市可试点开展农业经理人培养(文件另发);县级根据当地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培育各类型职业农民。三是大力推广分段培育,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模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生产实践和跟踪服务,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内容。
  (五)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继续推进职业农民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全面提升质量和效果,推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落地对接、推广应用和拓展开发。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围绕以职业素养、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保等主题为学员量身打造一批精品课程。积极组织专家、教师和农技服务人员上线服务,组织动员各级农业科教管理部门、科研教学单位、培训机构等管理人员上线服务,大力推介中国农技推广App和云上智农App(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下载)。二是鼓励开展职业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试点,支持整县、整市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育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的费用。三是探索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通过在线服务职业农民获取相应的奖励与激励。将“云上智农”APP应用纳入培训课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今年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
  (六)提升培育条件能力。一是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要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凡入选师资库的师资享受同级别的同等待遇,并对师资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培训机构和基地的遴选管理。省重点遴选一批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基地。市遴选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应具备培训设施设备齐全,后勤组织管理完善,能够承担10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报省里备案。各县要按照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就地就近的要求,以公益性为主,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结合产业确定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选部、省规划教材。鼓励各地有计划的开发高质量、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购买公共课培训教材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推荐教材目录中选用。
  三、跟踪服务
  加强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一)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政策向参训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承接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探索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二)支持抱团发展。加强对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服务,帮助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支持广大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
  (三)开展多形式合作。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四、职责分工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工作,认定省级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规程,督促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监管和信息库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市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市级培训基地确认,统筹协调各县和培训基地开展经营管理培训,推荐培训优秀师资等。县农业农村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的确定,开展摸底调查和建立培育对象库,制定培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录入管理信息库和建立培训档,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组织落实扶持政策和跟踪服务。培训机构(培训基地)负责学员的组织发动,制定培训计划,优选培训师资,编选培训教材、收集学员基本信息等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实训和观摩等,切实保证培育质量。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全省今年安排农民培训资金5738万元,全部用于53个项目县和省级培训基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按照资金随着任务走的原则,按人均补助3000元标准测算,将资金切块下达项目县。
  (二)资金拨付。县级财政根据实施方案,预拨40%的补助资金给项目单位,以便于项目启动与实施,同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要按照“钱随事走”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市县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扩大培育规模和开展本层级培训以及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以确保培育工作顺利进行。
  (三)资金用途和支出范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信息化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一是课堂培训及实训支出。包括聘请师资讲课费、技术指导员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含燃油费),学员食宿及学习用品、实训用品、实训交通(含燃油费)及耗材,场租、教材及资料费等。二是组织学员在本地和异地参观交流支出。包括交通费(含燃油费)、食宿费、参观场地补偿费等相关支出。三是信息化手段利用及后续跟踪服务的相关支出(含教师及技术员微课、视频制作费)。四是开展需求调研、考评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档案管理、技能鉴定、证书印制等培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原则上,第三和第四两项占资金支出总额的15%左右,由县级财政按比例拨付给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统筹使用。
  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执行。
  (四)资金管理和监督。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培育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等,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资金不能到位的县,省在以后年度将不再予以支持。各项目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抓实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省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市、县应成立由本级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抓紧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层层抓好落实。
  (二)抓实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制衡机制。各项目县要在农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参训对象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学员信息在县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指导员制度。按产业、分类型编班,以小班为主,每个班要配备一名技术指导员,组织技术学习和实训实习,并与培育对象建立长期联系以及帮助解决技术问题。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项目县要对学员实名登记(见附件5)并开展认定,建立培训台账(见附件6),及时填报培育对象基本信息并录入农业农村部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县培训机构要将工作方案、文件、典型等相关材料、培育对象基本情况、认定管理、师资库、培训计划、培训台账、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图文及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各项目县管理部门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结束后要回收各培训机构台账备存。
  (三)抓实基础支撑。各地要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建设,着力推动打造一批优质基地,培训任务要优先向优质基地倾斜。加强全国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要优先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快精品教材建设,按照统分结合、择优选用的原则,建设高质量通用教材和区域教材。
  (四)抓实绩效考核。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开展绩效考核,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省对市、市对县、县对培训机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考核指标将在修订后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将与2020年任务分配挂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要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培育,鼓励各地探索由第三方进行培育效果评价的模式。各地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任务,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
  (五)注重典型示范和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我省今年争取推出10所优质培训机构、20个优质实训基地、20位受学员喜爱的优秀教师、100名杰出农民典型代表。各市、县也要推动整市、整县示范培育工作,扩大培育工作覆盖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围绕主体主线,宣传大事、新事、事实,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包括附件3、4)报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发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邮箱:snwkjc@163.com);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市及所辖项目县的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2019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分解及资金分配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规程(指导性)
  3.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县培育计划表
  4.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县培训机构信息统计表
  5.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登记审批表
  6.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台账(信息表)

附件1:

2019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分解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市/县

培育人数

分配资金

 

总计

19127

5738

 

一、沈阳市

730

219

1

康平县

180

54

2

法库县

80

24

3

新民市

120

36

4

苏家屯区

50

15

5

辽中区

180

54

6

于洪区

60

18

7

沈北新区

60

18

 

二、鞍山市

1657

497

8

千山区

100

30

9

台安县

200

60

10

海城市

997

299

11

岫岩县

360

108

 

三、抚顺市

800

240

12

东洲区

80

24

13

抚顺县

200

60

14

清源县

260

78

15

新宾县

260

78

 

四、本溪市

600

180

16

本溪县

300

90

17

桓仁县

300

90

 

五、丹东市

650

195

18

东港市

450

135

19

凤城市

200

60

 

六、锦州市

2000

600

20

义县

600

180

21

北镇市

500

150

22

黑山县

500

150

23

凌海县

400

120

 

七、营口市

800

240

24

盖州市

400

120

25

大石桥市

400

120

 

八、辽阳市

750

225

26

文圣区

170

51

27

太子河区

70

21

28

弓长岭区

60

18

29

白塔区

50

15

30

辽阳县

200

60

31

灯塔市

200

60

 

九、盘锦市

1780

534

32

双台子区

100

30

33

盘山县

1000

300

34

大洼县

680

204

 

十、阜新市

1000

300

35

阜蒙县

500

150

36

彰武县

500

150

 

十一、铁岭市

1860

558

37

清河区

210

63

38

调兵山市

150

45

39

铁岭县

1000

300

40

开原市

200

60

41

西丰市

100

30

42

昌图县

200

60

 

十二、朝阳市

3300

990

43

龙城区

300

90

44

双塔区

300

90

45

朝阳县

500

150

46

建平县

600

180

47

喀左县

500

150

48

北票市

600

180

49

凌源市

500

150

 

十三、葫芦岛市

2250

675

50

连山区

300

90

51

兴城市

750

225

52

建昌县

500

150

53

绥中县

700

210

十四、省级培训基地

950

285

54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550

165

55

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400

120

附件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规程(指导性)

为进一步规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这类群体,制定本规程。

一、培训对象与培养目标

(一)培训对象。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培养目标。培养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相适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具备较高的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应对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训实施

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照“2+3”五个模块,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进行全程培育。经营管理培训由市级协调统筹各县到省、市级培训基地集中开展,统一推荐师资培训教材(资料)培训期间学员的组织管理、考试考核、发放结业证书等工作,由市县两级配合共同完成生产技能培训由县里组织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分段开展。并开展后续跟踪服务一年。

(一)经营管理培训

1.班级配置。就地就近在省、市、县级培训基地开展。按学员类型编班、分类型选择培训内容。集中培训采取小组制管理,每期培训100人左右,每组10人左右,设置班长和组长,培训活动全程以小组为最小单位管理。全面考核评价,评出优秀小组和学员。提高学员学习实践、争先创优积极性,保证整体效果。

2.培训形式.经营管理培训分基础公共课和能力拓展课两个模块进行基础公共课以集中培训为主,能力拓展课以市场考察为主。

3.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经营管理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课程时间顺序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和分段实施。

培训内容与实践安排表

模块

培训安排及内容

时间

开班

学员报到、开班仪式、破冰交流

半天

公共基础

1.新型职业农民素养

2.政策解读(惠农政策解读、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及扶持政策)

3.经营管理(成本核算与财务管理、农业风险防范)

4.市场营销(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农业信化及农民手机应用)

5.创业指导(创业理念和创业意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

3天

能力拓展

1.市场考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

2.学习致富典型(经营之道介绍、创业典型案例分析)

3.参观学习(考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新品种展示会)

3天

结业

结业考试、结业典礼

半天

合计

7天

4.培训方法。根据课程内容,设立讨论课题,分组讨论汇报,老师点评。每天布置作业,安排学习回顾与思考。尽可能安排一些模拟训练,多安排一些有凝聚力的文体活动。

5.培训教材。部分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选定原则上从农业农村部统一开发的教材目录中选用。

(二)生产技能培训

1.按产业编班。由县里组织培训机构,将学员按产业分班,每班按30-50人建制,并建立每个班配备一名技术指导员。

2.培训形式。生产技能培训分专业技能课、实训操作课、视野开拓三个模块进行。采取集中培训、田间学校或现场教学、实地观摩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要采取案例式、启发式、互动式或参与式的教学模式。

3. 培训内容与学时安排。按照产业的农时季节和关键技术环节全程分段进行培训,累计不少于8天(次)后续跟踪服务1年。

培训内容与学时安排表

模块

培训安排及内容

时间

专业技能

1.产业发展和市场前景

2.产业新技术

3.农产品质量安全

4.生态农业

2天

实训操作

田间学校(开展关键农时和关键技术环节的田间技能培训)

现场教学(到实训基地进行现场指导和实践操作)

4次

视野开拓

到经过认定的或与本产业相关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观摩

2次

合计

8天/次

4.培训教材。以乡土教材为主,鼓励各地编印适合本地实际的专业技术教材。必须选购的,原则上,优先从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推荐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业教材。

(三)考试考核与线上绩效评估

1.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考察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训对象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经营管理培训以理论考试和学员编制的产业发展规划为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考核方式。技术技能培训以考察学员产业技术实践能力为主,并对学员的出勤率、遵守纪律、课堂互动、学习任务完成等方面进行考核,累计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线上绩效评估。由培育对象对授课教师、实训基地、培训组织管理和培训效果的进行线上考核,从而客观真实反映培育质量和效果。

附件3: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县培育计划表

培育类型

培育人数(人)

备注

小计

水稻

玉米

果树

畜牧

水产

农机

…… 

合计

 

 

 

 

 

 

 

 

 

大户

 

 

 

 

 

 

 

 

 

家庭农场主

 

 

 

 

 

 

 

 

 

合作社带头人

 

 

 

 

 

 

 

 

 

(农机合作社)

 

 

 

 

 

 

 

 

 

农业企业家

 

 

 

 

 

 

 

 

 

返乡创业者

 

 

 

 

 

 

 

 

 

青年农场主

 

 

 

 

 

 

 

 

 

 

 

 

 

 

 

 

 

 

 

 

 

 

 

 

 

 

 

 

单位名称(盖章):       月  日

附件4: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培训机构息统计表

县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培训机构信息

培育人数(人)

县级主管

部门 

名称:

 

 

 

 

主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1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2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3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4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5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附件5:

2019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登记审批表

培训机构(盖章)                  学员编号:

姓名

年龄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相片

身份证号

住址

家庭人口

毕业学校

及专业

家庭年收入

(万元)

联系电话

家庭经营主要产业现状

序号

产业名称

产业规模(亩)

年产值或利润(万元)

占总收入的比重(%

1

正面

背面

乡镇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

领导

小组

遴选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审批

参加系统培训

三个模块成绩

经营管理培训

乡镇技术技能培训

考察观摩

技能实训考核

县认定

委员会

审批

(盖章)

年月日

附件6

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台账(信息表)

培训机构:(公章)      建账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培育类型

培训产业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