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
2.补贴范围:调兵山市范围内全部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
3.补贴标准:玉米,稻谷依据全市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规模计算,原则上实行全市统一标准,调兵山市根据资金结余情况适当调整。按照国家扩种大豆的要求,为鼓励大豆生产,适当提高大豆补贴标准,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原则上每亩高250元。
4.申请程序
(1)基础数据申报核实
生产者向村委会申报实际种植面积,乡镇组织村委会核查确认补贴基本信息。
(2)基础数据村级公示
乡镇汇总补贴基本信息,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备份归档并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
(3)基础数据汇总报送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报送县财政部门测算补贴标准。
(4)补贴资金发放
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
(5)补贴发放结果公开
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后,对发放金额进行村级公示7天。
5.申请材料: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
6.咨询电话:024-76865986
7.受理单位: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2022年7月8日
9.联系方式:024-76865986
10.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