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范围:中央财政资金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为11个大类、26个小类、84个品目。省补贴范围视全国补贴范围变化按照年度进行相应调整。全国补贴范围内的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农业绿色发展、数字化发展所需先进适用机具全部纳入省补贴范围,应补尽补。继续支持高端、复式、智能产品农机具纳入省补贴范围。
3.补贴标准: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 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4.申请程序:购机者本人携带办理农机补贴所需相关资料到各镇(街道)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支持统一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受理补贴申请,实现应录尽录。
5.申请材料: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行驶证、登记证书、一卡通账号。
6.咨询电话:024-76865986
7.受理单位: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1月1日
9.联系方式:024-76865986
10.补贴方式: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