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范围: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合同面积或确权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三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依据全市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规模计算,并根据资金结余情况适当调整。
四、申请程序:一是补贴面积申报。农户通过村级申报、公示,镇(街)核实,县级指导的方式,最后确定汇总面积。二是补贴资金发放。各镇(街)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录入“一卡通”系统后,由农村信用社负责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账户。三是补贴发放数据村级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镇(街)政府组织各村对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
五、申请材料:农户土地承包合同、身份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
六、咨询电话:024-76865986
七、受理单位: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2022年8月1日
九、联系方式:024-7686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