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为具有我市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2022年7月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为685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为6000元/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申请书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5.赡抚养人相关材料
6.收入证明
7.残疾证、劳动关系证明
8.病志及支出票据
9.其他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一般按个人申请、镇(街道)受理审核、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助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最后由镇(街道)审核确认等程序执行。
六、办理时间
自镇(街道)正式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城市低保在30天内,农村低保在40天内完成。(实施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时间可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
七、地点及联系方式
调兵山街道:024-76886622
兀术街街道:024-76865051
大明镇:024-76890020
晓明镇:024-76805966
晓南镇:024-768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