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
临时救助作为一项兜底线的救助措施,其对象范围应覆盖全体有“急难”的群众。临时救助对象分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应主要包括:已经是低保家庭,又遇特殊困难的;一般家庭,因大病或突发意外,造成一个时期家庭支出陡增,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事业或创业失败,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重大安全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中,涉事人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患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特殊变故,生活贫困、无以为继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
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应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受困人数、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维持急难对象在遭遇临时困境期间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确定,具体公式为“救助金额=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月)×受困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情形调整系数”。
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发生“急难”时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流程:
1、临时救助申请由困难对象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公民、法人、组织)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直接受理;2、3000元(含)以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3000元-5000元镇(街道)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核确认,5000元以上由市里审核确认。
办理时间: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时间一般应不超过10个工作日,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核查所需时间除外。
办理地点:
调兵山市铁秀璐15号调兵山街道办事处
调兵山市调兵山大街42号兀术街街道办事处
调兵山市大明镇大明村正西方向80米大明镇人民政府
调兵山市106省道南铁煤运输部对面晓明镇人民政府
调兵山市晓南信用社对面晓南镇人民政府(张北线)
联系方式:
调兵山市民政局:76875120
调兵山街道:76886622
兀术街街道:76865051
大明镇:76890020
晓明镇:76805966
晓南镇:768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