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安委发〔2024〕1号)和《关于印发
<铁岭市自然资源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的通知》(铁自然资办发〔2024〕1号)的
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铁岭市自然资源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厉的执法处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三、工作内容
查处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山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四、时间步骤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20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日前)。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4年1月1日-3月15日)。自然资源部门,对照“百日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并适时对非煤矿山企业“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动员部署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3月15日-20日)。由自然资源部门全面总结“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巩固全市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是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非煤矿山企业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有序推进。
(二)严格执法问责。对各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自然资源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打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矿山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