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本县丰富的民间技艺文化遗产,鼓励民间艺人传承和创新,提升民间技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特制定本评选方案,以发掘、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和文化价值的县级民间技艺非遗项目及民间技艺人才。
二、评选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报名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初选
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复评
三、评选地点
调兵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3楼会议室
四、评选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五、评选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扎根于民间传统,以民间技艺等为主要特征,能够反映我市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众审美情趣的各类技艺,如传统手工艺、传统饮食制作技艺等。
六、评选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扎实,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相关文体旅产业领域工作实践中业务精通、成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同时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基本要求:年龄不限,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居住或长期工作在项目流布地区。
2.历史传承:具有清晰的传承脉络,至少传承两代以上,传承历史五十年;在我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曾在当地历史文化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3.技艺特色:技艺独特、精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文化内涵和工艺水平;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能体现本县的民俗风情、地域文化或传统生活方式。
4.专业范围:工艺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游艺杂技、民间工艺技艺、非遗类、工艺类等其他具有非物质文化传承意义的民间工艺。
5.社会影响:积极参与和支持市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传播、参展、参演活动。有一定创作、实践能力,在我市及周边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曾被媒体报道、在文化活动中展示或获得相关荣誉;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文化传播价值,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或社区和谐。
6.传承现状:有稳定的传承群体或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有序开展;具备传承发展的潜力和前景,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发展规划。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
2.项目申报:由项目持有人或传承团体向文旅广电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技艺介绍视频或图片、传承谱系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
3.辅助材料:提供能展现项目的视听资料,像表演类非遗的(民间技艺)现场演出视频、制作工艺类非遗的(民间工艺)步骤演示视频等。并且要保证画面清晰、内容完整,能很好地体现非遗项目的特点。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历史文献、研究资料等,用以佐证项目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如有代表性传承人的相关材料,如传承人的个人介绍、传承谱系等也要一并附上,证明项目传承有序。按照基本情况表、身份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4.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5.纸质申报材料以A4纸单面彩色印制,一式5份。报送至调兵山市文旅广电局文旅股室:趙晨溪、张婧。联系电话:024-79271057。地址:调兵山市煤机物流院内南楼3层。同步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上述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截止。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八、评审程序
1.初审:成立由文旅广电局领导、行业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过程中注重候选人的业绩成果、创新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经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按照拟评人数1:2比例形成初步建议人选(按顺序排名),各评审小组对报名人选卷册材料视频资料进行评分,将初步建议人选报送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复评:由文旅广电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观看演示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3.奖评:评选组委会审核通过后的拟入选的民间技艺(非遗)项目传承人名单在市政府网站、融媒体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办非遗传承人(民间技艺人才)评选表彰大会,对获奖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利用媒体资源对获奖人才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分享其制作技艺与服务群众案例,提升其社会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优先推荐参加县级以上非遗项目评选、文化展览展示活动、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等;组织媒体对入选项目进行宣传报道,为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团体提供技艺培训、专家指导等支持,帮助其提升技艺水平和传承能力。
九、宣传推广
1.活动期间,在政府官方网站、融媒APP媒体平台,开设评选活动专题页面,及时发布评选进展、候选人风采、获奖名单等信息,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参与。
2.邀请主流媒体(报纸、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对评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获奖人才的先进事迹与突出贡献,树立文旅行业榜样形象,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制作评选活动宣传资料,如宣传册、海报、视频等,在文旅企业、景区、文化场馆等场所发放与播放,扩大活动影响力与知晓度。
调兵山市文旅广电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