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到中共调兵山市委办公室、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兵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文件,调兵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为调兵山市文物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中包括:管理全市文物资源,指导全市文物保护、修缮、利用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组织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调兵山市博物馆的建设、发展。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