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实际,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 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践行依法治国、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将法治建设纳入市政府机关党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并督促落实。
2.市政府机关党组每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二)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常态化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严格文件制发,严格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制发数量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七)推进民主依法决策,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出台重要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重大决策坚持科学民主。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
(九)积极办理建议提案,高度重视落实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十)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办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一)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相应法治培训教育,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选拔中层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
(十二)督促党组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作风建设,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和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贯彻。
(三)督促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