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三条审议意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梳理,及时对审议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企业日常资产监管
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快报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各国有企业报送月报,并汇总上报铁岭市财政局资产科,保证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和业务辅导。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监管企业宣传资产管理工作政策,讲解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时解决单位日常资产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企业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企业内部的资产监管
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监管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按照铁岭市国资委及铁岭市财政局资产科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三个体系”建设,即决策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及违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各监管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财务状况等信息,从投资管理、风险管理、采购、融资、担保、国资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执行资产审核备案制
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定,凡是对外担保、抵押贷款、重大投资、产权交易、章程修改、改制方案等重大事项,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局备案,实行国有资产审核、备案制。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审核制度,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通过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严格资产处置审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
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对不适宜担任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培训、竞争上岗。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素质。培植现代化管理人才,充实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挖掘有能力、有经验、素质高、业务精的管理队伍,实现管理高效率、信息化、透明化、动态化。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