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副市长 财政局局长 董志洪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调兵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调委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受市政府委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现将全市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构成及分布情况
根据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表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0463万元(账面净值,下同),总资产较上年减少36.5 %,主要是2019年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启用计提折旧的原因。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3428 万元,占 46.4 %;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7035万元,占 53.6 %。从资产结构上看,流动资产229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5%;固定资产2369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9%;在建工程36万元,占资产总额0.1 %;无形资产3778万元,占资产总额 7.5 %。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管理工作,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市财发[2019]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调兵山市机构改革过程中加强国有资产工作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要求,积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日常资产管理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资产购置、转让、处置等审批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认真把握好资产“入门关”和资产“出门关”;二是认真组织并编制2019年资产月报、年报工作。按照省市财政要求,精心布置、周密部署,认真完成全市119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月报、年报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开展资产清查,做好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审批工作。此次机构改革涉及国有资产划转12508万元,其中:正常使用资产11630万元,损坏停用资产878万元。涉及资产划入部门35个,划出部门45个。共涉及合并单位、职能、人员调转共139项。2019年末涉及的资产划转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53492万元(有估价的价值)。其中:政府储备物资4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33530万元;文物文化资产56处,暂时无法确定价值;保障性住房897万元;受托代理资产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1899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在建工程长期不结转;资产报废、毁损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不按规定核销,长期挂账;资产长期闲置,无人过问,任其自然损耗;二是产权意识不强。一些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数额、产权性质及归属情况掌握不到位;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负责资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长年不清理、不对账,造成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脱节,资产存量不实。
(二)资产使用管理水平不高
一是目前国有资产以静态监管为主,对于资产配置的宏观调控不够,尚未实现单位之间国有资产的有效统筹安排使用,没能充分将闲置资产盘活;二是在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没有形成良好的监督与激励,导致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较低。
(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在制度建设上,国家层面上虽然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多为指导性文件,而我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地方规范性文件;二是在具体管理中,部门间监管职能交叉,监管人员落实差,监督方法各成体系,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严格的监督程序。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资源共享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重点跟踪,初步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者、经营者、所有权管理者共享国有资产信息,共同参与管理的机制。
(二)完善制度,构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对现有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地方性制度,逐步构建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资产清查、产权登记、收益收缴、监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发挥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不同性质和业务类别的单位,分类制定本行业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弥补制度缺位;三是加强日常国有资产登记、核查、处置审批等工作。
(三)转变观念、强化责任,将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结合“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提高加强相关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法制观念、责任观念,强化执行和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相关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
(四)充分挖掘存量资产潜值,积极盘活闲置资产
一是加强对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的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国有、集体无证土地、房产权属证明集中补办工作;三是针对不同部门、不同性质的土地、房屋,认真制定分类的盘活方案;四是加强对相关部门盘活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确保盘活利用闲置资产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开展。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充实国有资产管理力量;二是加大会计基础信息质量检查力度,把会计核算工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抓手,做到从源头上防范账外资产和不实资产的发生,保证国有资产账实相符;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目标责任,建立规范的授权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体系,加强重大决策的审核把关,为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加强监管,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和保值增值,为调兵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