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调兵山市教育局 时间:2023-01-05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教育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制定地方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规划与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及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和管理。

  (六)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指导就业工作。

  (十)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的报名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行风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调兵山市教育局本级(行政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共28家。事业单位如下:

  (1)调兵山市第一高级中学

  (2)调兵山市第二高级中学

  (3)调兵山市第一初级中学

  (4)调兵山市第二初级中学

  (5)调兵山市第三初级中学

  (6)调兵山市第四初级中学

  (7)调兵山市第五初级中学

  (8)调兵山市第六初级中学

  (9)调兵山市第七初级中学

  (10)调兵山市晓明九年一贯制学校

  (11)调兵山市第一小学

  (12)调兵山市第二小学

  (13)调兵山市第三小学

  (14)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15)调兵山市第五小学

  (16)调兵山市第六小学

  (17)调兵山市第七小学

  (18)调兵山市第八小学

  (19)调兵山市第九小学

  (20)调兵山市第十一小学

  (21)调兵山市第十三小学

  (22)调兵山市实验幼儿园

  (23)调兵山市育才幼儿园

  (24)调兵山市教师进修学校

  (25)调兵山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6)调兵山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27)调兵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新增单位)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教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预算收支总表

  2.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表

  3.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支出预算总表

  4.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功能分类科目安排的支出表

  5.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省提前告收入安排的支出表

  13.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5.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7.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8.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9.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 调兵山市教育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 调兵山市教育局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调兵山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1、收入情况。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 29271.7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71.75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收入同比增加2068.86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资,临时工及各校保安工资调资。新增调兵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2、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29271.7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5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73万元,项目支出424.7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068.8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资,临时工及各校保安工资调资。新增调兵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2023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辽宁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经费47.15万元,劳务费86.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合计148.3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中,公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安排的项目用于教育系统正常运转,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1. 扶贫资金安排情况。(1)各校建档立卡免校服及伙食费补助3.48万元、这部分预算可以有效的缓解经济困难家庭的压力,连续年度实施可以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每个阶段的学业,并且推动扶贫工作进展顺利。(2)公用经费保障各单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3年度调兵山市教育局预算公开表.xlsx